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22 文章分类:通知公告

 鲁卫监督字〔2017〕1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现将《山东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实施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执法效率,根据原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2012版)》(卫办监督发〔2012〕12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鲁卫规划发〔2016〕2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智慧卫监”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实现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及手持执法终端的全省应用,以及业务应用系统与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信息交互,实现卫生计生监督由传统模式向信息化模式的转变,达到规范执法流程及文书书写,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科学管理,提升执法形象的目标。2017年底,省、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部正式运行,50%的县级机构正式运行,2018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手持执法终端应用的软硬件准备。

  (二)业务应用系统及手持执法终端应用的各项业务培训。

  (三)对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及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系统进行测试运行操作并熟练掌握。

  (四)利用手持执法终端对现场执法系统进行测试运行操作并熟练掌握。

  (五)通过全省业务应用系统,利用PC机及手持终端完成卫生行政许可及监督执法,并对信息数据进行保存和上传,自动生成相应的信息报告数据。

  (六)根据全省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及手持执法终端使用情况、实际业务工作需求,提出全省业务应用系统改造意见和建议。

  三、实施步骤

  (一)设备配置(6月30日前完成)

  各市根据情况,完成手持执法终端等应用软、硬件设备配备,并完成终端设备的应用调试。需配备以下设备:

  (1)现场手持执法终端及便携式蓝牙打印机。

  (2)互联网接入环境。

  (3)PC机(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及配套打印机。

  具体配置要求见附件1。

  (二)测试应用(3月1日起)

  1.系统设置及流程定制。

  (1)完成系统管理员授权和各监督员权限设置。

  (2)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系统设置:完成各专业各申请类别的许可审批流程图、各节点时限、人员、材料、意见、文书定制;完成卫生许可证打印位置调整编辑。

  (3)监督检查与处罚系统设置:完成执法文书基础元素设置、各环节文书种类、文书审批意见、文书编号、文书审批流程定制;全面梳理、归纳本机构监督检查日常执法用语,完成各专业补充用语定制(涉及文书为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和询问笔录)。

  (4)完成手持执法终端人员激活认证和系统设置。

  2.模拟现场练习操作,熟练掌握卫生行政许可系统、监督检查与处罚系统、手持执法终端和现场打印的操作使用。

  每位监督员在测试应用阶段,通过手持执法终端,至少完成10条经常性监督和5条简易处罚程序信息的现场测试上报,并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完成信息数据的上传和上报。通过计算机登陆全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应用云平台(测试平台地址为:http://123.124.93.43/nhis/),至少完成5条经常性监督和2个一般程序案件查处信息的系统测试和上报。

  3.各地在测试应用阶段,只能登陆测试平台进行相关操作。测试期间,实行信息报告的双轨制。监督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仍须登录国家报告系统进行监督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业务培训(3月1日起)

  按照分批进行的原则,省级优先培训设备配备到位的市、县级师资,各市负责对本辖区信息系统的应用培训。

  (四)审核评估(3月1日起)

  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测试运行成熟后,要组织本单位监督员进行应用考核。各单位正式上线运行业务应用系统前,需以市为单位,向省卫生计生监督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申请中明确上线的信息系统名称和上线时间,经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审核评估后,方给予开通正式使用权限。

  审核评估主要检查监督员对信息系统和手持执法终端应用掌握的熟练程度。主要内容包括:利用许可审批系统进行许可的受理、审批;通过监督检查和处罚系统,完成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流程及执法文书的制作、打印;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完成现场监督执法流程的操作,并可以将执法结果上传至省业务系统,完成业务数据到国家信息报告系统的上报工作。

  (五)正式运行(7月1日起)

  自7月1日起,正式运行业务应用系统,年底前省、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部正式运行,50%的县级机构正式运行,应用该系统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并进行数据上报,自动生成相应的国家信息报告数据,不再使用国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个案信息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领导,省卫生计生委成立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实施。各市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各市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上报委综合监督处。各级监督机构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信息系统推广实施的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专业信息系统及执法终端应用的管理和指导,培养本专业信息化工作骨干,确保推广实施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做好对辖区信息系统及手持执法终端应用的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掌握各单位系统应用及软硬件设备配备情况。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效果,确保每名监督员熟练掌握信息系统及手持终端的使用操作。要畅通问题收集和反馈渠道,确保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实施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并及时推广,为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改造、推广实施及功能延续、拓展开发积累经验。省卫生计生委将委托省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系统培训、指导、考核和评估工作。同时将建立信息化推进工作督导考核及定期通报制度,并将系统推广实施工作纳入对各市、各单位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各市也要建立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实行季报制度,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内容详见附件3)。

  (三)加大投入保障。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信息化建设需要,各市要安排专项经费投入,按照本方案及配置参考标准,开展手持终端等相关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工作,并确保网络通信及维护费用的持续投入,尽快开展系统应用。

  各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或在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平台论坛沟通解决。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王玉山

  电话:0531-67876407

  电子邮箱:sdzhjdc@126.com

  省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人:李红叶

  电话:0531-85599939

  全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系统QQ群号:324532957

  附件:1.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设备配置参考标准

        2.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实施情况

 


附件:1.附件1、2.doc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网站